Article 10

Amended

黄河、黑河干流甘肃段的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有管辖权的国家流域管理机构编制。

本省境内疏勒河、讨赖河、石羊河、大通河、湟水、大夏河、洮河、渭河、泾河、嘉陵江、白龙江等重要江河及其他跨市(州)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管辖权的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州)境内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