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利保护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Repealed省设立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专利管理机关承担。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可以受人民法院、专利管理机关、仲裁委员会、其他机关和单位及当事人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与专利保护范围有关的技术鉴定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