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Chapter 3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Article 16In force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和自建设施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用户用水设施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应征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意见后方可建设。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除政府投资外,可以采取融资、吸引外资和股份制等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