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Chapter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Article 17Repealed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速度,保护耕地;(二)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三)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