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Chapter 3 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Article 13Amended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建设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5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