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为同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提供办公和开展活动的房屋、场地和设施。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基层委员会提供必需的办公设施和活动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