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及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可以兴办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属工会所有,其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