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Article 20Amende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人员,由常务委员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常务委员会主任署名。决定的代理人员、补充任命的人员、决定任命的副省长和批准任命的人员不发任命书。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