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Article 19Amende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人事任免名单都应载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代理人员、补充任命的人员、决定任免的副省长、接受辞职的人员及被撤职人员的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公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免的人员名单,由《河北日报》公布。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