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自治县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建设,用好用活上级国家机关给予的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从资金、物资、信息、人才和技术上扶持城乡居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商品经济。
自治县重视扶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经济,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
自治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产业突出、经济实惠、自然协调”的要求,采取就地安置和县城公寓式安置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高寒山区贫困农民的移民工程。瑶族地区的移民房屋和移民小区建设必须体现民族特色,具有瑶族文化旅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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