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自治县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点和瑶族特色的旅游产业,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

自治县加强保护和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宣传、推介促销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到自治县兴办具有瑶族特色的旅游项目,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自治县根据实际,适时制定单项条例加强和规范对旅游业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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