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二)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
(三)受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年龄、性别、职业、民族、宗教等与精神利益相关的因素;
(四)受害人遭受损害的程度;
(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额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
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与赔偿决定的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