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荒山、荒地、荒滩植树造林,兴办林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