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基本菜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旗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菜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利、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基本菜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