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身心特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我保护和自救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落实保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