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游行、示威队伍行进中遇有下列意外情况之一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可以临时改变队伍的行进路线: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的;

(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

(四)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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