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