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生均用地规划建设的定额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中学、小学、幼儿园用地未达到标准的,应当在城区改建中统筹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