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和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