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本规定所指的荒山有偿开发,是指按本规定有偿取得荒山使用权从事发展林业、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必要的辅助设施建设。

从事非农产业开发和地下的矿藏资源开发及其它性质的开发,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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