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及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可以兴办为职工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企业、事业。

工会兴办的福利性、公益性、科技性的工会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减、免税。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