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会议召开日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会议主席团名单草案;

(三)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四)提出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五)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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