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捞、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域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捞、收集、运输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