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