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除符合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规定的车型、车身颜色、车身装饰、企业标识和营运年限;

(二)安装合格的计价器、标志灯和安全防护装置;

(三)在车内规定位置张贴车辆收费标准,安放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四)车辆整洁卫生,设施完善,技术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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