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扣留《道路运输证》、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可并处以非法所得三倍以下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涂改、伪造、倒卖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营运标志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专用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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