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电力电缆线路的保护区:

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500米(海湾等狭窄海域为两侧各100米,海港区内为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海域;

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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