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外商投资企业有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职工不足二百人的,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由上一级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