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