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和劳动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实行案件专查,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接待室,指定专人受理投诉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