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

跨省运输食盐应当持有国家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省内从食盐生产企业向食盐批发企业运输食盐,应当持有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

未取得食盐准运证的不得运输食盐。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