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