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自治机关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实施科教兴农,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基础上,积极发展甘蔗、核桃、山葡萄等特色产业,着力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优先安排支农资金和农业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