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在道路管理范围内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栽培、修剪树木花卉,或者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在作业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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