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自治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和旗县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