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3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Article 16In force村民委员会主任暂缺时,由副主任临时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村民代表会议在现任委员中推选临时主持工作人选,报镇(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其主持工作。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辞职时,由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临时主持村务工作,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新的村民委员会成员。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