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委会联组会议可以听取和审议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审议意见的汇报,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提议案的机关的负责人或者提案人可以在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