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盐产品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7,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