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造成污染和损坏。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