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Chapter 4 工程保护Article 30Amended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可以根据保护工程安全的需要,划定必要的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在水利工程的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进行挖坑、打井、建房、建窑、钻探、爆破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