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Repealed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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