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文物,由其使用、保管单位负保护责任。

集体、个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文物,由其所有人、使用人负保护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