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