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开发与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