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白蚁防治单位的防治质量、技术规范、药物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白蚁危害情况预报。

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防治,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予以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