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辖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负责或者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