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