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召集会议的时候,可以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会议日程;

(二)副秘书长的人选;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五)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