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