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